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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教您正确认识“职业病”

来源:发布时间:2020-10-26 08:55:14

  ( 李洪桥 通讯员 杨明坤 刘银茂 ) 近日,家住市区的王先生因颈椎不适来到山东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职业卫生科就诊要求诊断职业病。原来,王先生在城区一公司担任文员职务,因长期伏案工作,导致颈椎不适,王先生感觉自己得了职业病,得知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可以诊断职业病,便来该医院诊断职业病。

  菏泽市二院职业卫生科职业病诊断医师程建平解释:就直接因果关系而言,颈椎病的致病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与年龄、身体机能退化、个人生活习惯有关。近代由于办公信息化的普及和长时间低头使用电子产品等原因,现代人患颈椎病的几率越来越大,且低龄患者呈逐年上升趋势,一些职业活动只是颈椎病的牵连因素和后果累积,颈椎病患病虽与职业种类相关,但无法判定是其“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且长期伏案所致颈椎病危险因素目前尚不属于国家规定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我国人口的巨大基数和财政考虑等多方面原因,我国暂未将颈椎病列为“职业病”种类。因此,“颈肩腰腿痛”一类白领高发的疾病尚未纳入法定职业病范畴。

  当下我国纳入工伤保险范畴职业病名录共有10大类、132个病种,都是与有毒、有害等职业危害有明确因果关系的疾病。以尘肺病为例,患病与长期接触粉尘有关,而且工作场所粉尘的浓度、职工吸入粉尘的含量和时间跨度都与患者肺部的硬化程度直接相关,评级有明确的理化标准。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据了解,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菏泽市职业病防治院)是菏泽市唯一一家同时具有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市级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市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完成以职业危害为诱因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是山东省职业病医院职业病专业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山东省职业健康协会会员单位,菏泽市职业病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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