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第一时间

河南秸秆禁烧令再升级

一个着火点财政扣款50万元

来源:市场报网络版焦点新闻

  (市场报网络版焦点新闻 何文山)5月下旬至6月中旬是集中麦收期间,也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时期。收割、播种等产生的扬尘污染,麦收车辆尾气污染,再加上秸秆焚烧,对城市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5月27日的河南省麦收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上提到,严控麦收期间环境污染,对秸秆焚烧,每发现一处着火点,省财政对相关县(市、区)扣款50万元。

  从往年看,麦收期间大气污染很容易加剧。5月27日的河南省麦收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焦飞介绍,麦收期间大气污染主要体现在PM10污染和氮氧化物污染上。

  据了解,从以往麦收现场来看,割机周围数十米的距离都漂浮着厚重的扬尘,四处飘散。据实地监测数据显示,收割机下风向5米范围内,PM10监测数据可达到3042微克/立方米,20米处可达到712微克/立方米,为爆表水平,100米处可达到192微克/立方米,为轻度污染水平。每台收割机收割作业期间均是一个大型的扬尘污染源。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看,麦收期间,我省空气质量出现明显恶化。以去年为例,全省麦收高峰期(5月23-6月5日)PM10浓度达到107微克/立方米,较麦收前(5月2日~5月14日)上升21微克/立方米,漯河、南阳、周口等南部地区,上升了29~44微克/立方米。

  同时,麦收过程中由于大量收割机、重型运输车辆等重型机械同时作业,带来严重的尾气污染。以去年为例,全省麦收期间(2018年5月23日~6月1日)NO2浓度高达36微克/立方米,较麦收前后均增加9微克/立方米左右,上升比例达到33.3%。如新乡、许昌等市,麦收过程中均于2018年5月30日晚至5月31日早间持续6小时NO2轻度污染,小时浓度最高达到140微克/立方米以上。

  此外再加上秸秆焚烧产生的PM2.5污染等,麦收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也成为接下来一段时间的重点。

  焦飞提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麦收期间的污染特点,狠抓落实。其中,农村农业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现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焚烧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分析研判、信息发布,加强火点遥感监测监控,密切关注火点遥感监测信息及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动态;商务部门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油品行为,严禁劣质油进入农村农业流通市场;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麦收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治安违法行为。

  问责和处罚方面,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河南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奖惩问责要求,发现全省首次着火点的,由省政府约谈着火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凡发现3个以上着火点的,由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约谈着火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现10个以上着火点的,由省政府约谈所属省辖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以及着火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现20个以上着火点的,由省政府约谈省辖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着火县(市、区)主要负责人。

  对秸秆禁烧工作组织推进不力、再次成为约谈对象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对省辖市责任领导和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财政扣款方面,以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秸秆焚烧着火点数和精确着火地点为依据,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一个着火点,由省财政直接扣拨相关县(市、区)财力50万元。

( 责编:苗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