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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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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高邑县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召开,党组书记、院长张静出席,党组成员及各庭室负责人参加。

  学习会上,张静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章节;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良领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成员、副院长平建宗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剑斌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魏志军领学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志宏领学《人间正道是沧桑》;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马庆国领学《雄关漫道真如铁》。

  随后,民庭庭长郭建朝、刑庭庭长宋占杰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本职工作谈了体会。

  最后,张静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章节,并讲话。她指出,此次会议学习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实践意义,大家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精髓要义,确保各项学习内容得到落实。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履行政治担当的行动表现,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问责,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法院落地生根。要高度重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学习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县法院重点工作;同时要将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相结合,防止“两张皮”现象,并做好学习笔记。要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把学习当成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内容,履行好新时代赋予的法院工作职责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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