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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工商局、州消费者协会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商务部消费者司会晤

来源:市场报网络版焦点新闻时间:2018-12-12 01:01:52
导读:   (市场报网络版焦点新闻谢建辉)12月11日上午,云南省德宏州工商局、州消费者协会应缅甸联邦共和国商务部消费者司邀请,到缅甸联邦共和国木姐市就双方边境地区

  (市场报网络版焦点新闻谢建辉)12月11日上午,云南省德宏州工商局、州消费者协会应缅甸联邦共和国商务部消费者司邀请,到缅甸联邦共和国木姐市就双方边境地区涉外消费维权和打击传销、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举行会晤。州政府副秘书长帕安仁率州外事办、州工商局、州消费者协会、瑞丽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谈。缅甸联邦共和国商务部消费者司副司长吴明琼率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曼德勒省、腊戌市、木姐市消保局局长参加会谈。

  缅甸联邦共和国商务部消费者司副司长吴明琼在致词中说,缅方热烈欢迎德宏州应邀到木姐市举行双边消费维权、打击传销、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进行交流。2017年,缅方受到德宏州邀请,两次访问了德宏州和瑞丽市,缅甸联邦共和国商务部北掸邦保护消费者局与德宏州工商局、州消费者协会签订了会谈纪要,双方达成了保护边境地区双方消费者权益的共识。2018年3.15期间,又应邀参加在瑞丽市姐告国门举行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从缅中双方的交流中,进一步加深了友谊、深化了合作,从中方学习到了很多有益的经验。目前,缅甸联邦共和国消费维权工作任重道远,在产品质量检测、消费维权意识提升、消费维权信息交流等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友好邻邦之间的交流合作。

  德宏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帕安仁在致词中说,缅甸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伙伴国家,中国非常重视与缅甸的睦邻友好关系,中缅两国胞波情谊源远流长。2017年5月16日,中缅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国商务部与缅甸商务部关于建设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的签署是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将进一步加强中缅双方经贸往来和人员交流,增加涉外消费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德宏州政府十分重视与缅方涉外消费维权工作的沟通协作关系。2017年11月、12月,德宏州人民政府先后两次邀请缅甸联邦共和国商务部消费者司到我州开展消费维权合作交流,并签订了会谈纪要。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双方在瑞丽市姐告国门参加了德宏州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今天上午在这里举行双边会晤,说明双方对建立边境地区消费维权交流协作机制的愿望很高,已达成了一致意向。消费维权工作是事关民族、民权、民生的重要工作,中缅两国政府都非常重视。我真诚地希望双方在会谈纪要框架下进一步开展务实合作,加强交流沟通,为促进中缅边境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新的、积极的贡献,为中缅两国胞波情谊谱写新的篇章。

  德宏州工商局局长、州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马向红同志向缅方介绍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机构、职能职责情况;中国产品质量监管、检验方法措施和制造业监管情况;德宏州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州市工作情况;德宏州对缅甸商品在德宏境内销售的管理措施;德宏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德宏州消费者协会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商务部北掸邦消费者保护局消费者事务合作会谈纪要》情况、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情况、以及下步双方消费维权工作合作意向。

  缅甸联邦共和国商务部消费者司处长吴耶图奈向中方介绍了最新颁布的禁止传销令以及出口缅甸商品必须以缅文或其他国家文字标注的规定。缅甸联邦共和国商务部消费者司副司长吴明琼提出,希望中方帮助宣传缅方的规定,让中方企业知晓规定,并按照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会谈双方在友好的氛围中进行交流,进一步增进了友谊,加深了了解,达成了共识,为进一步推进中缅双方边境地区消费维权工作,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做出应有的努力。

( 责编:miao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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