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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来源:时间:2019-03-14 11:35:43

  3月12日,记者获悉,在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市场监管总局于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通知指出,今年的3·15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围绕“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以及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内涵,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今年3·15前后,市场监管总局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倡议活动、研讨座谈、专题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全面反映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工作举措和成果。拟开展“扩大优势供给 引领消费升级”倡议,发布《2018年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咨询分析报告》《2018年度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2018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18年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阶段性成果、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等;于3月14日、15日在《人民日报》连续刊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刊》;通过央视、腾讯、微博、头条、抖音、中影院校等多渠道播放12315公益广告。中消协将与人民网合作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网络直播。总局所属媒体将集中组织3·15宣传活动,打响市场监管部门为民服务品牌。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抓住全社会关注3·15的有利时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活动安排,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合作,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12315渠道和消费知识,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发挥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诚信企业的宣传,鼓励企业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从源头快速化解消费争议,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从条线工作上升为全局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统一谋划。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制定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协调配合,确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取得实效。

( 责编:miao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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