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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最严禁毒条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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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警讯丨武汉最严禁毒条例来了 

2019-06-21 20:33

即将到来的6月26日是第32个国际禁毒日,武汉市也即将施行的新修订的《武汉市禁毒条例》

FM92.7楚天交通广播《城市新干线》“江城警讯”邀请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的周颖、谢琳两位警官从禁毒工作实际为大家解读新条例。

 

据周警官介绍,1997年9月28日经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批准,武汉在15个全国副省级及省会城市中率先制定出台《武汉市禁毒条例》,之后,该《条例》在2002年、2010年经过了两次修正。在去年迎来了一次大的修订,2018年11月23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2019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高票批准了新修订的《武汉市禁毒条例》,2019年6月26日武汉即将施行这个修订后的《条例》。

这个条例是将武汉市长期以来在完善禁毒体制机制、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规范毒品管制、创新戒毒模式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地方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地方立法形式予以固化,为武汉加强禁毒工作、治理毒品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从毒品的源头、流动方面加强管制,例如运输行业、药品企业和零售商、娱乐场所方面加强对毒品的管控;

三是对完善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帮扶以及全社会大投入的创新型戒毒模式

四是对从严打击涉毒网络信息传播犯罪活动以及之前完全没有涉足的涉毒筛查制度以及相应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本次修订后的《条例》是较之前有一个大幅度的调整,2002年和2010年先后两次修正其实只是对个别条文进行修改,而本次修订对《条例》,是一个全面的大幅度的修改,仅从章节和条款数量来看就有很大的变化:2010年修正的《条例》共二十九个条款,并没有设立单独的章节,而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设有总则、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管理与服务、法律责任、附则等六个章节,相应的五十八个条款,很明显本次修订比之前两次修正的幅度要大、涵盖的面广得多。其次,修订后的《条例》是以我们在禁毒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非常与时俱进,而且可以说是十分具有本地特色。

1、“更明”体现在:责任体制更明确具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禁毒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明确将禁毒工作纳入市区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城市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要求市、区设立禁毒委员会,规定公安、司法、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禁毒委员会重点成员的具体职责。同时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禁毒工作,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据了解,武汉市已于今年出台《武汉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符合相关条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

2、“更宽”体现在:监管覆盖面更宽,特别针对寄递行业和药品企业和零售商。

近年来,通过邮政、快递行业运输毒品的违法现象比较突出,加强行业管理,堵源截流显得至关重要。为此修订后的《条例》针对这一突出违法现象也出台了相应的法规,第二十条规定邮政、快递、物流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寄递实名登记和收寄验试制度,发现寄递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寄递易制毒化学品的,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也就是说,邮政、快递、物流寄递企业必须按照修订后的《条例》严格执行寄递实名登记和收寄验试,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那么涉及的个人或者企业、单位会面临相应的处罚。这个内容是在1997年出台的以及后来两次修正的条例中都没有的。

3、“更严”体现在:管理规定更严,建立健全驾驶人员涉毒筛查制度。

因为会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隐患。所以修订后的《条例》中针对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方面有一个非常严格的规定,凡在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三年内有吸毒行为,你是不能驾驶机动车或者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同样对于运输经营单位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条例》第二十三条指出,运输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本单位驾驶人员进行吸毒检测,并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驾驶人员有吸毒行为,必须立即停止驾驶工作,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否则的话这个单位可能会面临公安机关一万至十万元的罚款。

4、“更全”体现在:禁毒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为增强全社会禁毒意识,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明确了新闻媒体、文化教育等主管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职责,特别针对青少年学生好奇心强、辨别是非能力弱以及对毒品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的生理、心理特点,专门制定了相关条款,《条例》在十三条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责任主体,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将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校本课程重要内容,落实教学计划和课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各类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5、“更新”非常体现地方特色:创新戒毒治疗方式,鼓励吸毒人员申请医疗约束性戒毒治疗,同时建立戒毒就业帮扶场所,鼓励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武汉市其实一直在探索戒毒治疗如何做到既能管用,又有法可依。在2017年4月,武汉市在全国首创医疗约束性戒毒模式,即在病人、家属或监护人同意前提下,通过“期限约束、医疗约束、会见约束”,引导不符合强制戒毒标准、社区戒毒难以保证效果的吸毒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约束性戒毒,效果良好,获国家禁毒办充分肯定。本次修订后《条例》将此好做法用地方立法的形式予以规范,《条例》36条规定,鼓励吸毒人员通过医疗约束性戒毒治疗戒除毒瘾。吸毒人员自愿接受医疗约束性戒毒治疗的,可以向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吸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与医疗约束性戒毒治疗机构签订戒毒治疗协议,就戒毒治疗期限、措施、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约定、接受戒毒治疗。

 

武汉市硚口区通过“打击、收戒、帮扶、宣传”多管齐下,在全力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比如说目前已有6个街道设有标杆中心戒毒社区,其中六角亭街标杆中心戒毒社区作为全市首个标杆中心戒毒社区,其余5个街道也相继选址施工,确保9月底实现“全覆盖”。

2018年9月20日,“丰美社康驿站”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这是全市首家结合社区警务站、戒毒医院、美沙酮流动服药点、专职禁毒社工工作站为一体的社区戒毒新模式,包含戒毒治疗、心理矫治(疏导)、教育宣传、就业推介、美沙酮服药、吸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理等功能,一站式的服务,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构建良好环境。

谢警官表示,“硚口分局坚持每月15日开展吸毒人员轮值救助活动,为吸毒人员回归全程助力。我们辖区有一名帮扶对象已经创建个人工作室,经营原创手工布艺品。以她坚强自立,奋发图强,重新拥抱新生活事例为原型的禁毒微电影《回归》正在拍摄中,并与“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播出。”

硚口区成立了由民警、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和戒断典型人员组成的“谢琳禁毒宣传队”。青少年由于其自身发展的特殊性,生理和心理上都还未成熟,好奇心较重,极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诱惑而接触到毒品,而一旦未成年人沾染到毒品,在危害身体健康的同时,轻则荒废学业,重则为毒品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摧毁一个家庭,危害整个社会。因此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方面,紧密结合“开学第一课”,我们禁毒宣传队宣传队对全区64所中小学、7.6万在校学生进行全面宣传教育,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 责编: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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