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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场报网络版焦点新闻

  (市场报网络版焦点新闻 谢建辉)根据黑龙江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6日至8月1日黑龙江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人社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11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厅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整改、推动整改,牢牢把握"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两高一严”"两个百分之百”的整改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厅党组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站在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坚决扛起责任,切实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整改工作全过程。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厅党组专题学、基层党组织集中学、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文史馆开展实践教学等方式,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张庆伟在专题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深刻认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做到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为全面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先后召开了党组会议、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推进协调会和巡视整改培训会等会议8次,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落实。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部署,实现了巡视整改取得好的开局、好的进展和好的结果,做到了巡视整改任务100%按时启动、100%按时间节点推进。

  (二)压实各级责任抓整改。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黄迎新担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衍春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省人社厅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对照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巡视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个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无死角、全覆盖。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作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每半月调度一次,及时跟踪掌握整改任务推进情况,确保全厅上下步调一致推进整改。全厅各基层党组织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实际细化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推进。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领导带头示范抓整改。厅党组始终把巡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反复要求部署,密集组织调度,切实做到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厅党组书记、厅长黄迎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巡视工作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讨论巡视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作出总体部署,要求班子成员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人人都要担责”,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听取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3次面向全厅党员干部征求意见建议,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带头真抓实改,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分工方案,牵头整改54项具体任务,多次带领有关处室(单位)一同研究整改措施,亲自部署推动。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督导推进分管范围的整改工作,强化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三个月来,厅党组不护短、不暧昧,下力气、动真格,对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雷厉风行,立行立改;对处室(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坚持边完善措施,边推进整改,限期完成,持续推进。截至目前,对照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34个问题和提出的4个方面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4个方面84个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69个,正在整改15个。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1)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不够深刻。没将学习培训的要求覆盖到基层社保局,整个人社系统主动学、深入学的氛围尚未形成,领会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不准确、不系统、不全面,学习效果不理想,与"学懂弄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集中培训,整改以来厅党组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3次,党组会议集中学习2次,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交流研讨,努力做到真正学懂、真正弄通。二是结合实际将学习培训向全省人社系统延伸,组织开展全省人社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轮训班,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邀请专家学者,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专题学习辅导5次,党员干部思想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出了以"1665”(即 坚持"一个原则”,聚焦"六个课题”、开展"六大活动”、实现"五个清楚”目标。"一个原则”,就是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解决实际问题。"六个课题”,就是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人社工作创新发展面临哪些突出短板,怎样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人社工作服务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在哪里,如何才能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人社干部的精神状态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如何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地解决人社领域民生工作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加有获得感幸福感;围绕服务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人社工作如何提供更好更精准的人才和人力资源服务;如何通过政策创新,进一步激发人才工作活力,汇聚天下英才促发展。"六大活动”,就是开展好大学习、大研讨、大调研、大查摆、大攻坚、大创新活动。"五个清楚”目标,就是真正把解放思想的重大意义悟清楚、把人社工作职能定位搞清楚、把思想不解放的根源弄清楚、把人社工作存在的深层次矛盾查清楚、把人社工作创新发展的任务路径方向理清楚)为抓手的大讨论工作思路;召开厅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动员部署会议,对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大讨论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大讨论活动启动以来,组织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次专题座谈会,开展了"今年工作怎么看,明年工作怎么干”专题讨论,取得一定成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有31.69%的干部对和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民生的要求”回答不全面。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研究,对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人社部门和民生领域的相关内容进行归纳梳理,编辑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论述摘编》,并印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二是以考促学、以考督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论述、人社业务知识等内容开展随机理论测试3次,成绩及排名公开通报,党员干部测试成绩稳步提高,学习积极性显著提升。三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全系统50名干部赴广东参加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并召开座谈会进行拓展延伸培训,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四是以"人社大讲堂”为载体,采取案例式、启发式、交流式等方式,定期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期分批走上讲堂宣讲人社政策和业务,引导党员干部能够熟悉了解各项人社业务工作,拓宽视野和思路,提高综合素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理论指导实践效果不明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不牢,研究落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政策措施不细,围绕"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的目标深入推进人社工作改革还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往往是就业务抓业务。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对标对表。二是立足省情特征,深入分析人社各项工作面临的发展环境,科学研判面临的困难和挑战,集中力量补齐就业、社保、人才等方面的短板,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全力推动改革创新。就业改革取得新突破,出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等创新性政策,将就业资金由保障型向促进型转变。社保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创新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出台断保缴费和助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在职参保人员、基金征缴收入分别增长3.6%、41.3%,确保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别增长5.5%、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职工伤残津贴、失业保险金分别增长35%、6.7%、29.7%。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出台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意见,指导各市(地)测算发布2018年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四是针对我省特殊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积极向国家请示沟通,赴相邻省份学习调研,查找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在国家政策框架下,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具体政策措施并进行测算,为出台创新政策打好基础。(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眼界和思路不宽,甚至机械固守已经过时的制度规定。基层因办理养老金程序复杂、需要的证明过多向业务主管处室提意见时,得到的答复是"只要上级的规定没改,即使是错的也要执行。”人社部2018年5月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但人社厅对此便民举措反应迟缓,直到7月份才下发通知执行。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业务流程,大力推行养老保险综合柜员制,组织召开全省综合柜员制现场交流会,在鹤岗市、佳木斯市开展试点。二是下发《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8〕136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三是创新认证方式,积极与腾讯合作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生物认证方式开展生存认证,目前已完成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进一步加强综合柜员制经办管理系统建设及资金保障;制定综合柜员制业务清单,完善业务操作系统,指导市(地)业务经办向综合柜员制平稳过渡。二是加强与铁路、航空和出入境等部门的合作,运用大数据对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进行比对,实现寓认证于无形。三是加快推进与腾讯的合作,争取免费使用腾讯的人脸识别技术,率先在省本级中直行业应用。(正在整改,2019年7月底完成)

  2.针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职不到位问题

  (1)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有时重形式、轻落实。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思考研究不深入、落实准备不充分,风风火火走形式,上热下冷,贯不到底,抓落实的效果不明显。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督办,领导班子狠抓落实。建立督办事项每周专报制度,对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省领导重要批示等事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周督办、催办,形成专报。建立领导班子碰头会制度,专门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对全系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组织召开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县级人社部门直接参加会议,工作部署和督办落实纵向到底。听取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对全省人社工作的意见建议,细化梳理市(地)、县(市)在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50条,并逐一提出处理意见。三是强化督办落实。对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对每一项任务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实行目标管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上而下、自内而外主动抓落实,推动形成心无旁骛、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2018年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创业、养老保险、社保经办等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省人社事业呈现良好态势。(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017年8月,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专门对人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但厅党组没在人社系统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很多干部对这四点要求不了解。整改情况:2017年9月5日,第八十次厅党组会议对庆伟书记在听取我厅工作情况汇报时提出的人社部门要关注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分得过细要认真研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一定要把原因说清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坚持”的四点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整改以来,针对党员干部对庆伟书记对人社工作提出的四点要求不了解问题,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再次进行传达学习,要求以处室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并专门开展全厅党员干部参加的集中学习测试,全面检验学习成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有些重大改革措施推进缓慢,近3年负责牵头的47项重大改革,有13项尚未完成、5项没启动。整改情况:加大改革工作推进力度,加强与人社部和省委深改委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中央和省委重大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分工,实施台账管理,强化督办检查指导,不断推动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的13项改革任务,7项已完成,2项因国家机构改革转隶到省医疗保障局和省科技厅,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博士后国际交流机制等4项改革任务正在推进中;5项未启动改革任务,其中"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因机构改革转隶到省医疗保障局,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等4项因国家未出台政策、我省未列入试点范围、我省不具备实施条件等因素未启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应对社保基金"穿底”问题不够有力。通过推动制度创新、扩面征缴、堵塞管理漏洞等手段应对基金"穿底”问题的力度不够。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市(地)开展调研,组织召开数十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穿底”问题,寻找突破口和工作路径,研究工作方式方法,组织专班进行专项工作推进,强化征缴管理。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5号),实现了参保人数、实际缴费人数、基金征缴收入增长绝对额和增长率创历史新高。三是针对生活困难群体缴费困难问题,经充分研究论证,出台《关于为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的指导意见》(黑人社发〔2018〕31号),帮助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群体筹措资金参保缴费,将其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省已有7个市(地)出台了贯彻落实政策。四是建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五是加强内控管理,采取"双随机”方式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内控大检查,对全省市(地)级及所属部分县(市)级社保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向被检单位列出《问题清单》,与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一并下发各市(地)进行整改落实。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实现应收尽收。拓宽筹资渠道,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二是继续向国家争取对我省基金缺口的支持力度。三是完善基金风险防控机制,以互检互查的方式继续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内控检查与再检查,对全省内控检查情况下发通报,并向发现问题的被检单位下达《问题清单》,要求各市(地)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底完成)

  (5)发挥参谋作用服务省委决策不够,主动引导舆论不到位,对"穿底”可能衍生的稳定问题研判估计不足,给我省整体形象和离退休人员稳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整改情况:一是从深层次上探究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穿底”根源,与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展"黑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问题与对策研究”课题,报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二是开展年度精算分析,收集整理我省人口以及精算相关宏观经济数据,提取部省联网数据,对数据进行整理、修正。根据相关政策及我省养老保险实际运行情况,形成了《黑龙江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年度精算报告》《黑龙江省企业养老保险年度运行情况分析报告》,为省领导研究相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三是2018年6月建立了直报省委省政府《人社专报》制度,每月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报告全省企业养老保险重要数据,分析养老保险金支付形势、收支趋势。庆伟书记在省委第76次常委会上,就专报中反映的人社工作成绩给予高度评价。2019年1月,沈莹副省长就专报做出批示:成绩来之不易!2019年要继续创新政策,守住底线。(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政策出台后,组织工作和如期实现全员补缴目标的措施不够有力,到2019年3月底补缴截止后,对未能补缴的如何解决缺少完备的预案。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全省各级服务窗口利用电子屏、宣传单、咨询台、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对企业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缴费方式、政策规定等内容进行日常告知和宣传;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及户外宣传等传统方式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引导网上经办,依托"龙江人社”手机APP,新增补缴个体间断期间缴费功能;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开设网上办理专区,各市(地)经办机构也立足实际采取增设窗口、延时服务等方式,着力提升经办效率,极大方便了补费群众。(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就业补助资金未能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支出结构不合理,就业工作始终处于低水平状态。近5年,共使用就业补助资金214.73亿元,用于公益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项保障型支出183.03亿元,占比达85.23%。2017年两项保障型支出占比增加到93.6%,受益人数却不到符合政策总人数的1/5。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召开座谈会,赴各市(地)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分析就业工作面临现实问题,重头梳理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形成《关于改革创新我省就业工作的汇报》在省政府专题会上进行了汇报。二是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深入研究、反复测算论证,拿出了将就业资金由保障型调整为促进型3年改革方案,确定了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步骤,形成了《关于改革就业资金使用方向的汇报》,并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三是多次积极汇报争取,省政府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把就业工作上升到"一把手”工程。并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2018年度市(地)创业就业考评实施细则》,在原有新增就业和登记失业率考核指标的基础上,把创业就业资金投入、市场主体增长和就业资金促进性支出比重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体系,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促进就业工作责任。2018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7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0%;城镇登记失业率3.99%,首次低于4%以下,创我省历史最好水平。全省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两项保障型支出24.68亿元,占比65.5%,促进型支出比例34.5%,比2017年提高28个百分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对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使用把关不严,相当一部分被用作政府机关临时雇佣人员的开支,部分公益岗变成了"人情岗”"关系岗”。整改情况:通过"金保工程”实名制管理系统严控公益性岗位总量,下发《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8〕153号),制定《公益性岗位退出人员情况表》,及时进行数据核查比对,监督指导各市(地)清理补贴期满和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人员,促进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转型。截至2018年底,全省公益性岗位在2017年底实有150218人基础上,减少到110288人,共清退39930人,清退比例达26.58%。(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大量待就业人员无法得到技能培训和创业资金扶持。今年虽提出了集中部分再就业资金支持创业、撬动就业的创新思路,但对支持创业的标准等研究不细、评估预判不足、政策宣传不够,造成申请人少、发放难、效益预判难等问题。整改情况:加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困难企业稳岗、支持职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帮扶等方面的政策创新力度,我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2018年12月出台《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黑政规〔2018〕23号),首次设立了1亿元创业专项资金,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把创业担保贷款标准个人贷款从10万提高到15万,企业贷款从200万提高到300万,并取消了反担保条件。二是2018年8月出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8〕9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在全面实施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基础上,又提出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扶贫奖励补贴政策,激发了创业活力。2018年全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77亿元,同比增长15.4%,自2015年以来首次实现增长。三是2018年12月出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22号),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龙江技能振兴计划,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2018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6.9万人次。四是依托政府和部门网站、移动客户端、政府办事大厅等线上线下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内容,提升了政策知晓度。(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对全省就业补助资金"逐步由保障型调整为促进型”,研究出台具体的使用标准和办法不及时。整改情况:2018年8月,出台《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为基层工作提供了遵循,实现了新老政策的有效衔接。(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人才流失严重的状况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含金量、实施力度与一些省区差距较大,成效不明显。2015?2017年,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流出2611人,其中高级职称的占65.5%,高层次人才流失比重较大;技能型人才流出6.75万人。2017年大专以上毕业生留省就业率仅为67.1%。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资金投入力度。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将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资金投入力度,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增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选拔数量,提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博士后津贴标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通知》,起草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备案、变更、注销、分支机构报告等事项操作规程,已发各市(地)征求意见。三是支持企业引进技能人才。对规模以上企业全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同级财政可给予用人单位适当补贴;对企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等在户籍、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在海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可按照规定申请省级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企业计算利润时,当年引进技能人才的薪酬不纳入企业薪酬总额。四是留住用好技能人才。对获得"企业首席技师”"龙江大工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国家级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类)带头人、"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省创新创业奖项评比和专家考察休假活动范围,可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选拔,2018年有9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加大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对2018年我省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3名技能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厅党组解放思想、调查研究、统筹规划不够,出台的人才服务政策激励性、吸引力不强,惠及人才群体面窄,主要聚焦院士、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对产业急需的其他人才支持不够,未能有效扭转人才危机加剧的现状。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专项调研,赴广东省、深圳市和广州市学习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起草了《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推动振兴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省直厅局意见,已呈报省领导审定。开展《黑龙江省重点产业(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19-2020年)》编制,制定全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二是着力推进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共新建41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对108个省级梯队的147名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进行了调整。给予18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资助,给予59名后备带头人资助。三是改进职称评定机制。创新实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政策,全省55名优秀人才和412名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高级职称。调整完善博士后人员职称政策,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集中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四是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政策。2018年11月出台《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意见》(黑政办发〔2018〕62号),落实收入分配自主权,建立完善内部考核分配制度和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对高层次人才集中、知识技术密集、国家战略发展重点扶持、承担重大工作任务的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允许突破一般事业单位调控水平,适当高定绩效工资总量。五是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将原有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费支持范围由科技型企业、产业园区扩大到所有企业新增设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8年,新增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5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742名,资助博士后工作人员433名。六是完善技能人才政策体系。2018年12月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8〕65号),完善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七是推动技工教育发展。2018年9月,举办全省技工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在技工院校掀起创新创业高潮,开创全国技工教育领域创新创业大赛先河;2018年12月,启动开展技工院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大力推动与广东省技工院校对口合作,2019年1月在哈尔滨市、大庆、牡丹江、鸡西分别举行了签约仪式,对口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加大招生力度,全省技工院校2018年共完成招生20379人。(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不到位。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行动慢,8个月后才制定下发我省的落实文件。整改情况:针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6年1月出台后,9月份才出台我省贯彻实施意见,时间过长问题,新一届厅党组深刻吸取教训,明确要求最大限度缩短调研时间,加快文件出台速度,特别是对国家的文件要在3个月内务必出台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不能限时出台的要严肃问责,有效地杜绝了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不能第一时间落实落地的问题。在此后的贯彻落实2018年11月9日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和11月19日我省视频会议精神时,我厅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仅用40天时间就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69号),明确提出确保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按国家规定时限解决欠薪问题、进一步加大欠薪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的目标任务,压实属地属事责任,将国家和省的治欠保支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实现了2019年春节前农民工拿钱回家过年的目标,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在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考核中,我省"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存入资金20%的指标要求没达到,被国家通报。整改情况:针对国家通报中"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仅为20%问题,虽然按分工应由省住建厅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但我厅作为承担省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的部门,2018年以来主动与住建厅等部门共同推进此项工作。一是抢前抓早,冬病夏治,从2018年8月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欠保支"百日攻坚行动”,又从2018年11月至今年初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推进,督促各市(地)全力推进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达到国家指标要求。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省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调整为分管副省长,增加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为成员单位。三是组织开展对各市(地)政府2017年度治欠保支工作的考核,并下发通报,对两个落后市(地)政府进行约谈。四是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立按月通报制度,并将通报结果报省委省政府,抄报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通过上述卓有成效的努力,截至2018年底,我省"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达到88.17%,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80%指标任务。(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抓而不实问题

  (1)原则要求多,有针对性地查找解决突出问题不够。对工作作风和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清,甚至自我感觉良好。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抓好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任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党组先后2次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发《2018年人社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人社领域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开展流程不优专项整治,省直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6.7%,30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服务大厅,12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6个服务大厅全部提供邮寄业务。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厅主要领导面向全社会公开个人电话,设立厅长专线和作风监督举报电话,累计接到群众反映问题3000余个,及时进行答复处理,并聘请50名行风监督员。四是加大督查力度,班子成员先后2次赴各市(地)窗口单位开展集中明察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常态化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提醒函,督促整改落实。下步整改措施:全面建成全省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各级审批和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全面完成"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任务,90%以上的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窗口经办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作风显著改善,人民群众和企业满意度显著提升。(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全省各类企业对人社厅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仅为62.8%,"差”票较多,负面意见集中,并在《定向函询书》中指出了5个突出问题。厅党组没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满足于就事论事,甚至有时强调客观困难回避主观失责。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摒弃就事论事的片面认识,聚焦《定向函询书》中指出的5个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扎实推动问题整改。二是采取4项措施,在《黑龙江日报》面向全省做出公开承诺;认真践诺履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抓不放,不断加大惩戒力度。下步整改措施:聚焦人社领域突出问题,依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全省人社系统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以时间最短、环节最少、流程最优、服务最佳为原则,实现大多数事项"网上办”,必须到窗口的事项"一次办”,企业特殊审批事项"我帮办”。(正在整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放管服”改革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有差距。对照"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益”的目标要求推进改革不够,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尚未建立,部分行政权力事项仍有下放空间。整改情况:一是在已制定出台《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基础上,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厅行政权力清单中的38项行政处罚权全部下放至属地实施,并积极加强对基层承接工作的指导。(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对已下放的权力监管不够,存在为放而放、一放了之的现象。在36项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权下放地市过程中,未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和保障支持跟不上,基层承接有难度。对基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的监管不到位,2018年先后出现杜蒙县、海伦市农民工讨薪事件,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解决不力被媒体曝光。整改情况:针对2015年至2017年,我厅陆续将36项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权力下放市(地)行使,由于指导监督不够,影响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的问题。2018年7月以来,我厅坚持问题导向,一是加强培训,2018年9?10月份组织对全省127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各市(地)对所属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员全部进行了轮训。培训内容主要有职业道德、政策解读、自由裁量基准、执法程序与文书写作、舆情应对与管理等,有效地提升了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服务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二是加强指导,分别于2018年7月、9月、11月召开3次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会议,重点研究解决行政权力下放承接问题;编撰下发《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汇编》,为各市(地)提供法规政策依据;通过派出人员深入市(地)县(市、区)、日常电话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各地落实承接下放事项的指导,帮助解决权力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监管,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组成5个"明察暗访”组,对10个市(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窗口进行暗访,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权力下放和承接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进一步增强,2018年没有出现农民工讨薪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现象。(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简政放权效益不高,"互联网+人社”推进慢,"金保系统”没发挥统筹便捷的优势;还存在业务流程不优化、办事要件不精简、网络平台不完善等问题,"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跑路”的便民目标还没实现。南方企业对我省"五险”仍不能"一网通办”的评价是"太落后了”。整改情况:一是升级改版"龙江人社”手机APP,扩展社保业务服务范围,新增就业创业类服务,实现就业业务在线办理、信息推送等功能。截至目前,已设计添加求职招聘、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失业证、就业援助七大就业创业功能模块。新版"龙江人社”手机APP已在齐齐哈尔率先开始试点运行。二是不断升级完善网上服务大厅,新增孵化基地申请、创业项目申请、创业稳岗补贴申请三项单位申报业务,进入试运行阶段,并根据试点应用情况进行优化、完善。三是持续推进12333服务,下发《关于加强12333服务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8〕183号),要求各市(地)全面提升12333服务水平,切实把12333服务开展起来。建成全省集中12333服务平台,绥化市作为试点市已经完成上线工作。四是完成第三代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系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电子社保卡已实现"龙江人社APP”"支付宝”"平安一账通”三个电子渠道的线上签发和查询业务接口改造工作,为电子社保卡助力全省社保业务线上经办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网上服务大厅,已实现社保卡网上补卡、注销、激活、挂失、解挂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下步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针对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度,配套升级改善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公共服务渠道,及时响应相关业务需求,努力实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的人社公共服务新格局。二是完成黑龙江省12333服务平台统一,逐步完成市(地)纳入省12333统一平台。继续规范全省12333工作,完善平台功能和流程,规范人员管理,规范话务统计工作,做好咨询热点分析。三是实现第三代社保卡在省直范围内试发运行,电子社保卡实现养老保险线上生存认证,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少跑路的便民服务目标。(正在整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6)窗口建设工作不到位,社会满意度低。对基层窗口单位提供支持不到位,服务系统设计上有问题影响业务办理,基层多次向厅里反映没得到解决;基层社保局窗口业务量大、政策性强,人员紧张,但空缺的396个岗位却迟迟不配,不得不大量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顶岗,影响了服务质量。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下放省级以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8〕37号),完成社保经办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将各市(地)社保局已经移交地方管理。二是加大跟踪和指导力度,加强与市(地)相关部门的沟通力度,提出相关建议,为市(地)社保局争取编制和人员,解决人员紧缺问题。(整改完成)

  (7)"四零”承诺服务没抓到位,有的窗口单位管理松懈,哈尔滨市社保局4个分局群众办理业务排长队、五常市医保大厅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跳绳被曝光;有的工作人员纪律松弛、服务态度差,原统发办窗口的陈卓等坏作风典型被投诉;有的管理人员以权谋私,哈尔滨市社保局徐鸿南勾结社会中介人员,提供不排队直接办理业务的便利,每次收取500元好处费被处分。整改情况:一是在全省社保系统推进经办窗口扁平化一体经办服务,落实"四零”承诺服务要求,全面执行社保经办服务"五制”"四公开”"三亮明”,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切实做到任务有人领,事事有人办,时时有跟踪,件件有落实。二是严肃追责问责,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和政务处分。(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文多会多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面对面解决问题少。和2016年比,2017年厅领导班子会议次数增长52%、发文量增长32.5%。整改情况:一是精简会议数量,可以不上会的议题不单独召开会议。严格发文审批程序,精简发文数量,对言之无物、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予发文审核,2018年以厅名义发文数量与2017年相比明显减少。二是组织开展"大调研”活动,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制约人社事业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选准调研重点和方向,科学制定调研计划,以厅文件印发了《集中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确定就业、人才、社保等领域67个重点调研课题,调研针对性得到明显提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厅领导绝大部分精力忙于日常事务,很少下去调研。有些领导即使调研也不深入,很少到县区,了解不到最真实的情况,基层的问题也迟迟得不到解决。2018年厅党组加大了调研力度,要求10位厅领导和49个处室(单位)在4月至8月集中调研93个课题。这种做法,不利于集中优势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容易出现新的形式主义,实施效果也不理想。整改情况:着力在提高调研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2018年度由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省内外先进地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群众中间,开展了集中调研和重点调研,总计达118次、288天,形成调研报告62篇。通过深入调研起草了激发人才活力推动振兴发展若干政策,出台了促进就业创业十二条、断保缴费和助保贷款等多项创新政策措施。(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部分处室责任不清晰,干部担当的精气神不足。人社厅在两厅合并后,考虑干部安置多,争取多留职数,缺乏科学合理的职能设计,使履职效能受到严重影响。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政府机关机构改革,重新编制"三定”规定,实行大处室制,进一步优化处室设置和职能。二是树立正确干部导向,2018年12月,选拔任用了一批敢于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工作作风扎实的干部,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下步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印发厅"三定”规定,印发后立即启动处室职能调整工作。二是结合年度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对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干部进行选先评优,大胆选拔任用在关键时刻、重大任务中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干部,鲜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升干部队伍精气神。(正在整改,2019年5月前完成)

  (11)一些处室存在职能交叉重叠现象,个别处室部分职能虚设。因人设事,处室责任边界不清,导致一些干部不愿担当,也使基层人社部门职能定位错乱,造成有些工作落不下去。整改情况:一是对职责交叉、重叠和虚设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权责统一、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的责任体系,为各级干部尽责担当、科学履职奠定基础、创造条件。二是按照大处室制改革要求,调整交叉、重叠职责,取消虚设职责,实现处室职责设置科学、合理、高效。下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厘清处室职责,加大工作落实的监督管理。(正在整改,2019年5月前完成)

  (12)有的干部工作推诿,基层社保局遇到问题向省社保局请示,处室间推来推去;由于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到位,有些提供的疑点数据用的还是旧的数据,起草文件有的"照葫芦画瓢”,不接地气,导致基层无法落实;有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依兰县社保局面对群众反映的缴费时间和录入时间相差8个月的问题,明知是自身的错误,却让当事人来回跑了四个月问题依然没解决,被省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作为反面典型曝光。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经常性工作督导检查,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制发《全省社保经办系统优质规范化服务标准》,着力加强全省社保经办窗口作风建设,推进全省社保经办窗口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先后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研究问题,部署工作,指导全战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增强政治敏锐性,提升思想觉悟,进一步振奋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对"党风政风热线”人社专场节目曝光的哈尔滨市依兰县人社局、社保局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全省人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进行通报,并针对存在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层层签订《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落靠工作责任。三是严肃追责问题,给予哈尔滨市依兰县人社局、社保局5名相关责任人党纪和政务处分。(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得到重视和落实问题

  (1)厅党组主体责任缺失。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没出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制度,没专门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整改情况: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厅党组先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对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专门部署,明确任务,提出要求,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逐级传导责任不够,一些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甚至不清楚什么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成为空话。整改情况: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制发《关于加强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先后开展了党员思想现状调查分析、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等工作,较好地履行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在人社系统存在真空地带,风险较大。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对人社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对机关和系统内部《党建信息》《人社工作动态》《技工教育》等纸媒阵地的管控,严格采编刊发流程,每期刊物印发前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审定。加强对各类讲座、培训和宣传专栏阵地的管控,今年以来先后举办各类专题讲座12次,每次都提前审查教案,提出政治性要求,确保授课充分体现党的主张,传递红色基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学习教育,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组织全厅党员干部赴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进行现场教学,组织集体观看《厉害了我的国》,着力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建立党员活动室,增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撸起袖子加油干”展板,运用LED电子屏、楼内展板等形式不定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积极营造具有新时代特色的人社机关文化。制发《加强和改进技师学院和技工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全省技工院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网上舆论引导能力不强,舆情管控比较被动。整改情况:强化对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的管理和建设,规范网络内容,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厅门户网站2018年度发布信息1630条,累计阅读量达84.3万次;自2018年12月1日"黑龙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开通以来共推送信息75条,累计阅读量达4.65万次。加强对厅内各类微信群和QQ群的经常性监控,对管理责任人和信息发布人提出政治性要求,选配政治过硬、责任过硬的干部作为安全巡查员,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不到位。缺乏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重大热点问题面前主动发声不够。整改情况:2018年针对重点问题和重要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做出工作安排,制定应对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较好地维护了意识形态安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对九十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维权中出现诋毁党和政府的言论,缺乏有针对性的舆论引导和应对措施;对社保基金"穿底”带来的负面效应缺乏警觉。2018年7月,哈尔滨社保局将一份《关于推迟发放养老金的情况说明》发给本地银行,随后被传到网上,并被网易等多家门户网站转载,引发市民恐慌,造成不良影响。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出现的诋毁党和政府的言论,积极向省维稳办报告有关情况,由省维稳办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压实属地责任,加强政策和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各市(地)从讲政治高度,继续做好政策解读、教育劝导和矛盾化解,确保舆论引导和应对措施更加有力有效。抓好工作督导,制定印发全国"两会”期间应急预案,进一步严肃领导带班等工作纪律,适时赴各市(地)开展专项督导,保证全国"两会”期间等敏感、重大时点的大局稳定。二是超前做好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准备工作。提前编制业务需求、下发工作通知、生成养老金数据发放计划,提前2周进行了信息系统的调整测试,并协调财政部门将资金调度到位。三是实现了与新闻媒体及其主管部门的有效联动,及时发布了我省已正常发放养老金信息,并在48小时内将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迅速发放到位。四是在养老金发放期间,积极协调发放银行做好资金入账及发放工作,制定印发宣传提纲,成立15个政策宣传督导工作组,赴各市(地)、系统进行指导和督导,实现了调待期间平稳有序。五是召开全省养老保险相关工作调度会,对养老保险相关宣传工作明确了纪律,要求各市(地)要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涉及敏感民生的事,要多做少说,有些工作在宣传上要深思熟虑,严格把握宣传、公开材料内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党组班子的凝聚力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问题

  (1)班子凝聚力不强,向心力不足。厅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带领全厅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2018年度在养老金调待、就业资金转型、人才政策创新等重要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把加强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第一要务,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的整体领导素质,2018年以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的形式开展集体学习14次,对省委省政府会议和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做到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厅党组落实、传承共建"人社文化”的理念、思路不够,存在因人划线的现象,来自原来两个厅人员之间的无形界线依然存在。整改情况:持续传承"人社文化”理念,搭建培育载体、创新培育方式,引领广大人社干部校准共同价值追求,激发内生动力,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聚集正能量,增强战斗力。(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班子内部不够和谐,老好人、不担当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班子成员之间心有芥蒂、配合不默契,合力干事业的精气神不足。党组主要领导比较强势,注意发挥副手作用、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不够,有些干部不敢提意见。整改情况:一是从一把手做起,厅党组书记、厅长黄迎新认真反思自身问题,严格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上会研究,发扬党内民主,加强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不同意见,与班子成员多商量、多沟通、多碰撞,反复研究做到正确集中,带头营造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二是发挥好民主生活会作用,班子成员之间加强谈心谈话和沟通交流,坚持做到在工作中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相互支持。三是注重培养和凝聚班子集体力量,厅党组书记、厅长黄迎新带头做敢担当、有作为的表率,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位班子成员作用,着力营造合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决策发扬民主不够,有时未能集思广益达成共识。对农垦改革人员分流转到企业后待遇、中船重工703所人员享受人才政策标准等问题,在班子内部研究时没取得广泛共识。集体决策质量不高,影响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整改情况:一是凡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体现集体领导。厅主要领导在决出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划框子、不定调子,让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二是严格议事程序,积极发扬党内民主。厅党组在重大决策前,充分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沟通协商。三是针对农垦改革人员分流转到企业后待遇、中船重工703所人员享受人才政策标准等问题,重新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已达成共识,相关政策已正式出台。(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推动班子建设作用不明显。2017年以来召开三次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没坦诚交心,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红脸出汗”深挖细剖不够,通过民主生活会消除矛盾、凝聚共识、加强自身建设的效果不明显。整改情况:坚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作用,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坚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厅党组书记、厅长黄迎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对"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其他班子成员也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时,班子成员开门见山,实事求是,立足分管工作和岗位职责,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建议,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开门见山、刺刀见红,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不隔靴搔痒,直击痛点、触及麻骨,进行了深刻的思想交锋。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不但增强了班子团结,提高了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更使自己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选人用人问题较多问题

  (1)干部配备不及时,挫伤干部积极性。厅机关处级岗位空37职,16个处室没配备副处长,近7年只提拔了5名副处长,干部意见大;直属单位处级岗位空37职,市地、县区社保局班子空42职,齐齐哈尔、牡丹江社保局班子缺职较多,甚至仅剩局长1人,长期缺职严重影响了干部情绪和工作开展。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厅机关2011年底至2017年底仅提拔5名副处长的实际,积极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请示沟通并争取支持,制定《厅机关调研员、副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于2018年12月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各处室空缺岗位,共提拔调研员8人、副处级领导职位19人,其中,因表现特别优秀破格提拔1人。此次选拔任用的干部组织认可、群众服气、干部满意,让大家看到了发展的希望,进一步提振了干部队伍的精气神。二是结合社保经办机构下放各市(地)的实际,由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积极向各市(地)党委政府介绍当地社保局领导班子及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并着眼于事业发展,向党委政府提出配齐配强市(地)社保局班子的建议。(整改完成)

  (2)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年龄偏大,1965年以前出生的占48.6%,1970年以后出生的只占24.3%,干部队伍年龄断档严重,后备力量不足。整改情况: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坚决杜绝"唯年龄”倾向。2018年12月底提拔的副处级领导职位19人,其中1980年以后出生有11人,占60%,40岁以下占70%,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整改完成)

  (3)用人把关不严,部分新选任干部民意认可度低。个别新提拔干部能力较弱,群众基础较差,大家反响比较大。测评结果显示,对2017年以来新选任的42名干部平均认同率仅为68.7%。整改情况:一是对反响比较大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指出不足,提出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参考,2018年12月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改变了多年来群众意见较大的等额民主推荐干部的做法,实行25%以上的差额推荐,切实把民意认可的干部推选出来。(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前任厅主要领导任职时间较短,对干部情况了解熟悉不够,有的时任分管领导推荐了一些自己熟悉和亲近的人,大家对此有意见。有多名干部民主评议中"不认同”率较高,最高的达16.96%。现任厅党组主要领导选拔干部视野不宽,有些老部下、自己熟悉认可的干部被推荐提拔或重新重用,干部群众不理解。对厅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选人用人领导把关作用”的好评率仅为78.36%。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省人社厅党组成员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五不准”》,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做到不准个人说了算,违反选人用人组织程序和政策规定,随意动议干部;不准党组成员对选人用人程序搞变通,利用所谓组织程序规避监督,为身边人或亲朋谋利;不准党组成员搞封官许愿,送人情,拉关系等,坚决杜绝任人唯亲。在2018年12月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经过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层层推进,并报备省委组织部备案,确保选人用人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推进。民主推荐环节充分发挥谈话推荐、会议推荐的功能,充分发扬民主,一改以前等额投票的做法,改为差额投票。党员干部普遍对此次选拔任用工作给予肯定,做到了组织认可、群众满意、干部服气。(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厅党组研究讨论干部发扬民主不充分,个别党组成员反映,厅党组用干部沟通酝酿范围小,有时直到考察时才知道有关情况。整改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前,做好沟通酝酿,充分征求党组成员意见,有效防止党组研究讨论干部发扬民主不充分的情况。2018年12月选拔任用干部,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充分沟通,发扬民主,并讨论决定,有效解决了发扬民主不充分、沟通酝酿范围小的问题发生。(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履行民主推荐程序不严格,2018年3月,在推荐省医保局、哈市社保局的副处级领导干部时,谈话推荐后等额确定会议推荐人选、同步开展民主测评,部分干部反映强烈。整改情况:在每一批干部选拔任用中,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和程序,完善民主推荐工作,会议推荐采取差额方式推荐人选,充分保障干部群众选择权、参与权,真实反映民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存在突破任职年限提拔干部现象,有两名处长从正科级提拔为副处长,任职年限均不满3年。整改情况:对两名处长从正科级提拔为副处长,任职年限不满3年的情况进行了倒查。一是某同志2010年被选派为援藏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为西藏自治区选派干部有关问题的通知》(黑组通字〔2010〕5号)要求,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核等程序,厅党组2010年4月29日第5次会议研究决定,提拔某同志任某处副处长,并经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备案审查同意,符合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二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七批援疆干部和人才选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1〕35号)有关要求,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核等程序,2012年3月5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某同志任厅某处副处长,并于2012年4月10日向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提交了备案审查申请。2012年10月31日,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出具任职备案函,同意某同志任职,任职时间为2012年10月。时任厅党组考虑到该同志各方面比较突出,工作卓有成效,且积极响应国家和我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号召,志愿参与援疆工作,因此下发任职文件时仍按照厅党组会议研究时间将某同志任职时间定为2012年3月。巡视整改后,按照省委组织部意见,经厅党组研究,将某同志任职时间认定为2012年10月。2018年以来的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厅对任职年限严格把关,不符合任职年限的不作为考察对象,特殊情况履行破格提拔程序,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差错率较高,2017年以来抽查个人事项69人次,有25人次填报内容与抽查结果不一致。整改情况:2018年和2019年初,我厅均组织召开了全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培训会议。会议通报了上年度年我厅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情况,针对历年个人事项填报及抽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培训,观看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警示教育专题片,帮助干部准确掌握具体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同时对干部填报情况进行严格细致把关,做到录入精准,把关严格,避免出现报告不准、不全、不实的情况。2018年以来,我厅严格按照10%比例进行抽查,对个人事项存在问题的严肃处理,共批评教育16人,责令检查7人,限期整改1人,进一步严肃了填报纪律。(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未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有关规定,2017年2月厅党组研究决定任一名基层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公示未结束即下发任职文件。整改情况:吸取教训,2018年以来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均严格按照程序,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并报送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再发文。(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将考察对象列入考察谈话范围,抽调参与推荐和考察工作,甚至考察对象考察材料由本人撰写签字。整改情况:坚持在每一次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在制定考察方案时严格详细确定考察组成员和考察谈话范围,杜绝考察对象参与考察工作,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存在"三超两乱”、违规进人和混编混岗问题。"三超两乱”问题依然存在,省军转办等3个单位、宾县等5个县社保局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牡丹江市社保局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有的市地、县区社保局班子成员超级格享受待遇。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及办公楼内直属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厅机关借用人员按照借用期限进行了清理。二是从2015年起,已不再配备市(地)、县(市)级社保局领导干部,宾县等5个县社保局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阶段工作的通知》(黑组通字〔2014〕48号)文件要求,已列入整改工作当中。三是根据《关于调整省级以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8〕37号)社保经办机构下划归市(地)、县(市)人社局管理,现市(地)、县(市)人社局已接纳此类人员,我厅将督促相关市(地)扎实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整改完成)

  (12)对未经考试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问题没及时纠正。有的干部公务员考录试用期未满,经人社厅审批调入省某厅,又调入人社厅。有的干部,未经考试进入事业单位,后调入省厅某一直属局占用行政编制。有的干部试用期未满一年,从地市调入省厅某中心。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对厅某处某同志考录试用期未满,经人社厅审批调入省直某局,又调入省人社厅的情况给予纠正,根据《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文件要求,对该同志试用期的时间进行了重新认定。二是对省厅某局某同志未经考试进入事业单位,后调入厅某直属单位占用行政编制问题,待省纪委调查结束后做出相应处理。三是关于省厅某中心某同志试用期未满一年,从市(地)调入省厅某中心问题,经调查该同志从某市某中心调入省厅谋中心属于就业安置分配,待作进一步调查后做出结论。下步整改措施:加快调查进度,对涉及干部依法依规公正做出结论。(正在整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

  (13)混编混岗问题清理不到位,截止2018年7月底,厅机关借用人员还有14人未清退。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及办公楼内直属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工作力度,清退借用人员6人。二是对确因工作需要,仍需继续留用的8人,由用人处室(单位)提出意见,并按照程序重新进行批准备案。三是加强对借用人员日常管理,对于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借用人员,坚决清退。(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较多。有的没招工表等参加工作相关手续,干部身份存疑;有的学历存疑,且提任科级突破任职资格条件;有的在校期间曾因学习成绩不合格被降级处理,但却提前一年毕业。抽查的2017年以来新任职干部5本档案,其中4本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抽查的相关档案问题进行整改,其中对没招工表等参加工作相关手续,干部身份存疑、学历存疑且提任科级突破任职资格条件问题开展认定工作。对在校期间曾因学习成绩不合格被降级处理,但却提前一年毕业问题,商请该同志毕业院校给出认定。对抽查的4本存在问题的干部档案,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及时补充完善档案所缺材料。二是对全部厅管档案再次进行清查复核,重点对"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进行细致筛查,将存疑档案梳理分类。下步整改措施:对再次清查复核档案的有关情况提交厅党组会议审议,对存疑档案重新进行认定。因社保经办机构职能下放,及时将涉及干部档案问题移交所属市(地)进行处理。(正在整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针对党的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1)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意识不强。对党建工作被动传达布置多,主动研究推动少。2017年厅党组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只有一次,2018年没召开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党建工作;对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没研究落实;2018年3月省委部署了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厅党组6月才发文布置。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8年先后5次研究,2次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召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切实做到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三级四岗”责任制没得到有效落实,党组成员很少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很少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很少带头讲党课。党组书记在巡视组进驻后才讲了到任后的第一次党课。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级四岗”党建工作责任。建立了厅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和厅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四岗”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三级组织、四个岗位的党建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五个到支部”要求,将班子成员编入基层党支部并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对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厅党组书记、厅长、机关党委书记黄迎新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机关党委副书记何衍春分别为全厅党员干部讲了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也结合实际为分管范围党员干部讲党课1次以上;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3次以上,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工作1次以上,落实"五个到支部”达100%,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基层党组织书记2017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没开展,以书面总结代替。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省直部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结合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采取"分散述、集中评”的方式,扎实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二是制发《厅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对考核范围、内容、时间安排等做出安排部署,确保党组织书记述职全覆盖。三是召开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集中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进一步压实了"一岗双责”,增强了述职评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关系把握不准。厅党组没投入应有的时间、精力研究党建工作,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业务责任和党建责任传导出现"两层皮”。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制度,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围绕落实省直机关2018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厅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印发了《省人社厅2018年度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推进方案》,对10个方面任务和34项具体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每一项任务均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确保任务真正落实落地。二是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坚持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做到在安排全盘工作时不忘安排党建工作,在落实各项任务时不忘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保障作用,在工作遇到困难时不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每一项具体任务中,把成效体现在每一名党员身上,不搞"两张皮”。(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重业务轻党建,有的领导干部谈话直言"感觉党的建设没时间节点,没督促检查的东西,客观上比较软”;机关党委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的能力较弱,专兼职党务干部力量不强,一些党支部书记精通业务但不熟悉党务、更不懂得党建,甚至把党建工作看成负担,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没能有效发挥。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围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和支部工作条例先后开展2次集中培训,参训率达95%以上。二是支持机关党委围绕中心大胆开展工作,压担子、交任务、搭台子,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加强行风建设、推动巡视整改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三是对党务干部既严格要求又热情关怀,坚决把信仰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放在党务岗位上淬火锻造,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2名党务干部得到提拔使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对下属党组织的具体工作抓得不实。厅机关党支部设置不科学,37个支部有31个建不起支委会,不利于作用发挥。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制发《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的预通知》。下步整改措施:待"三定”规定下发后,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厅机关党支部,并立即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正在整改,2019年6月底前)

  (7)对下属单位党的建设重视不够。黑龙江技师学院11年没开过党代会,党委和纪委只有书记、副书记没委员,长期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基层社保局党组织关系在地方,成为党建"被弱化”的边缘地带。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黑龙江技师学院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二是指导黑龙江技师学院制定了党委会议制度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并对各类会议议事规则进行完善,有效杜绝了党政会议长期混开问题。三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下放省级以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8〕37号),协调各市(地)人社局和工委加强对社保局党建工作的领导。(整改完成)

  (8)党组对十九大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新任务新要求理解、落实不到位,组织制度执行不严,"三会一课”质量不高,组织生活政治性、思想性不强,缺乏活力、吸引力、感召力。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厅党组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建设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狠抓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季度印发组织生活指导意见,"三会一课”落实率达95%以上,有力地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二是着力提升组织力,严格执行《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试行)》,明确支部建设总体要求、职责任务、建设标准,坚持用标准落实制度、促进规范,形成了基层党支部可遵照执行、党组、机关党委可监督考核的标准化基本框架。三是坚持抓经常性督导检查,重点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经常性政治理论学习、党费收缴等情况,全覆盖集中督导检查2次,建立检查台账,通报讲评跟踪抓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制度的落实。(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宽松软,厅机关37个党支部中,18个没按月缴纳党费,7个一次性收齐全年党费。关系挂靠省人才服务局的7732名流动党员,交党费的只有3212人;仍有224名流动人才党员与组织失联;部分退休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每月主动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党委缴纳党费。二是依托"龙江人才”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对长期不缴纳党费的流动党员,采取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主动补缴。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给予224名失联党员停止党籍两年的组织处置的同时,积极联系并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三是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积极为离退休党员的学习、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让离退休党员接受组织教育不间断,时刻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严肃,厅机关党委2017年新发展3名党员,党委批准时间虚填,其中2名审批期限超过3个月,1名审批时间超过6个月。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直属机关党委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不少过三个月,有效杜绝了审批时间虚填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良好政治生态尚未形成方面

  1.针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实不靠问题

  (1)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强,厅党组成员变化后,没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以来,没召开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没做到定期研究廉政工作,没组织签订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不够。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全省人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集中观看"党风政风热线”暗访片,通报全系统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例。黄迎新同志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并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下步整改措施:待"三定”规定确定后,立即调整充实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适时召开厅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正在整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对省委下发的《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没研究如何抓好贯彻落实。2017年政治生态考核为"一般”档次,厅领导班子被省委集体约谈。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省人社厅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实施办法》(黑人社组发〔2018〕68号)。二是认真学习省直部门政治生态考核结果集体约谈会精神和常松书记的讲话,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议,对照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任务措施,全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存在差距,没真正融入业务工作。整改情况:一是新驻厅纪检监察组组建以来,加大"三转”工作力度。创新监督方式,驻厅纪检监察组不再参与业务部门一线监督,调整为监督的再监督,加大抽查监督、重点环节监督力度。二是发挥监察建议作用。针对日常监督中了解到的政策落实还有不到位等问题,专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对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举一反三,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创建《廉政提醒》载体,对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民生政策等方面开展经常性提醒。四是强化系统监督。召开人社系统纪检监察组组长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严格,廉政谈话表面化、形式化。整改情况:2018年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厅领导班子成员和36个处室、16个直属单位负责人逐一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对20名新任职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适时对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对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监督不到位,尤其是对厅党组、各处室、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不够;监督方式单一,主动查处案件少,对违纪干部的处理从轻偏软,"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没严格落实,发挥震慑作用不够,不敢腐的氛围还尚未形成。整改情况:一是盯住"重点事”。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加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民主集中制、廉政风险防控、科学议事决策进行监督。二是盯住"重点人”。对关键少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有反映的干部进行约谈函询。三是对重点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人社部门职能和近年来发案规律特点,由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各部门负责人逐一面对面交流,分析梳理出人社系统存在的社保基金和项目资金管理、行政权力运行、项目职称评审、组织各类考试和作风建设等5个方面主要廉政风险,在全省人社系统务虚会上进行了通报。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8年按照五种方式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6件,同比增长92%,其中,立案审查7件,同比增长75%;初核11件,同比增长120%;谈话函询28件,同比增长87%。实践"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0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3人、提醒谈话4人),第二种形态3人(警告或记过处分),第三种形态3人(开除党籍、撤职、降级2人,开除党籍公职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11人,其中,处级7人、科级4人。(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纪检监察力量不足,省社保局、省医保局没配备纪检组长。整改情况:积极与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委编办沟通,充分说明配备纪检组长以及进一步配齐配强省社保局班子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争取支持。下步整改措施:继续与省纪委监委、省委编办、省委组织部加强沟通,争取尽快配备到位。(正在整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7)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能力不够"不会办案”、担当不足"不敢办案”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驻厅纪检监察组2018年共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52人次;组织支部学习、周五学习日等活动进行纪检监察业务和人社业务知识学习;以考促学,开展理论测试。二是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程序,建立了线索集体排查、案件审查集体决策等工作机制,强化内部工作监督制约。三是探索联合办案,对核查中发现的涉及多个部门干部的线索,联合其他派驻纪检组协同办案,查清了相关人员违纪违法事实,提高了办案精准度。(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力问题

  (1)廉政风险点不清。对廉政与业务叠加的风险认识不足。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廉政风险认识,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重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措施具体到处室、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头,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对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劳动能力鉴定、政府采购招标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开透明。(整改完成)

  (2)对每年上千亿元的人社业务基金的管理,尤其是近些年出问题较多的社保基金管理,缺少全面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存在过分依赖技术手段防控的盲目乐观心理和潜在风险。整改情况:一是从业务风险等级分级、业务岗位设置和权限管理、要件受理、数据信息核对、稽核和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管理和服务、风险评估和行政监管等7个方面,制定了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程。二是起草全省社保基金重大风险问题整改推进专项行动方案,制定了九项重大风险评估指标和评估口径;起草社保基金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专题活动方案。组织各市(地)梳理本地区近年来发生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案件,深入分析案发原因,收集典型案例整理汇编,以案示警,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意识。三是建立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机制,将内控检查与系统控制有机结合,运用内控监督系统,对重点业务数据进行信息筛选和排查,对预警信息进行重点核实。下步整改措施:一是201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两次内控大检查工作,重点对2018年全省企业养老保险风险防控专项行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建立社保基金风险评估和监督管理等七项标准,下发全省执行,完善社保基金管理规范。三是持续开展社保基金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专题活动。(正在整改,2019年9月底前完成)

  (3)对项目资金和业务经费的使用缺少有效监管。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劳务费发放标准和界限缺少管理办法;对市县收费定期上缴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缺乏监管。整改情况:责成省人事考试中心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建立财务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财务管理、费用支出进行专项自检自查,每年对财务支出开展专项审计,确保财务支出严格规范。下步整改措施:指导省人事考试中心制定完善人事考试费用各项支出标准,考试劳务费全部实行一人一卡支付,实名转账结算,严禁现金结算。(正在整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

  (4)监管制度执行不严。业务监管有制度,但没严格执行,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哈尔滨市人社局、道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为53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造成养老保险基金多支出534.02万元;哈尔滨市社保局审核把关不严,有6名退休人员家属在其死亡后继续冒领养老金76.57万元,有108人重复领取社保待遇58.36万元,有5820名参保职工一人设立多个账户。哈尔滨社保局3名工作人员工作渎职,违规为517名材料造假的外省户籍人员办理了参保和补费并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手续,被广州警方发现后被查处;哈尔滨社保局张旭利用职务便利,伪造33人身份信息,骗领养老金1039.97万元,骗保时间长达14年才被发现。哈尔滨社保局顾环宇2009年10月开始,通过修改5名离退休人员的信息,分8次将33485.90元据为己有,直到2017年10月才被发现。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发生在我厅及全省人社系统的反面典型,先后在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全省人社系统窗口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和8月30日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曝光,取得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7月18日,省社保局针对作风整顿通报的反面案例,召集部分市(地)、县(市、区)社保局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警示教育谈话活动。二是对违纪违法人员作出处理,厅党组书记、厅长黄迎新于2018年9月29日和10月9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3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哈尔滨市社保局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局领导班子典型案例剖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关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加大内控管理力度,2018年4月、11月分别组织开展两次内控大检查,重点对2017年企业养老保险内控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抽查单位15个,占应抽查面的52%;开展全省企业养老保险风险防控专项行动,对13家市(地)级经办机构检查全覆盖,抽查县(市)级经办机构24家,抽查比例为35%。(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权力监督不到位。审批权被滥用,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原处长在办理森工总局26名人员的调动过程中,明知被审核人身份造假,仍然帮忙通过审批,致使伪造身份人员取得事业编制。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6月,省纪委给予人才流开发处原处长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二是严格规范人员调配工作程序,制定调配工作流程图,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事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公权被私用,北戴河疗养院原院长用公款报销私人费用,违规出租国有资产,私自出国出境。整改情况:2018年6月,省直机关纪工委给予北戴河疗养院原院长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整改完成)

  (7)决策权失范,有的单位在采购设备时,严重违规,涉嫌利益输送。有的单位在基本建设时,重大事项不报告,擅自决策严重超预算、超规模建设,无力偿还债务。整改情况:一是此问题已移交省纪委监委,我厅将积极配合做好处理工作。二是针对存在问题制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9〕30号),要求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切实提高责任意识,明确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对2015?2018年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及政府采购支出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明确预算刚性支出执行中不得突破的原则,要求各处室、单位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三是结合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规范预算资金支出行为,全面增强领导干部和重点工作部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财经纪律观念,坚决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整改完成)

  (8)对13个地市社保局的权力监管不严,导致社保领域问题频发。2017年以来,纪检部门收到的问题线索中社保问题占33.3%;查处的违纪违法人员中社保系统占73.3%;巡视期间接到的信访举报中有关社保问题的占24.2%。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1月,将社保经办机构下放地方人社行政部门管理,落实管理权限、管理责任,提升管理力度和效率。二是开展警示谈话。召集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庆市、大庆市肇州县、双鸭山市岭东区、双鸭山市集贤县6个市、县社保局长,开展了警示谈话,督导各市(地)对违法违纪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理。(整改完成)

  3.针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到位,从严治党的氛围没有形成问题

  (1)从严管理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很多处室通过开会、办班等套取资金,形成账外账。2016年11月,某处举办培训班结束后,将余款2万余元存放在办会酒店,形成账外账至今;2016年12月,某处举办培训班结束后,将余款43.03万元存放在办会酒店,巡视组进驻后开始调取账目时,才于7月13日与酒店签了一个所谓的补充协议,并于当天将消费剩余款35.53万元转回人社厅财务账户。整改情况:对政府采购支出进行全面梳理,把处室(单位)组织培训、办班、开会等使用资金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来抓,紧盯违规使用资金、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对某处培训班消费剩余款35.53万元已按存量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退返国库,对20,077元培训违规资金追缴国库,厅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整改完成)

  (2)开展警示教育不够,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2013年以来相继发生28起违法违纪案件,54人受到党纪处分。厅党组未认真汲取教训、以案为教,尤其是双鸭山何文国案、哈尔滨张旭案等典型案件发生后,未在系统内广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没形成反腐高压态势,"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仍时有发生。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厅纪检监察组收到问题线索69件,查处违纪违法干部15人。整改情况:在全省人社系统会议上点名道姓通报了人才流动开发处原处长违规审批人事调转案、哈尔滨市社保局信息处原副处长张旭骗领养老金案等7个典型案例,并对案发原因进行深刻剖析,起到较好震慑效果。(整改完成)

  (四)对上一轮巡视省委反馈意见的整改不全面不彻底方面

  1.针对厅党组抓整改还不够全面、彻底。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弱化、干部配备不及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四风”仍有表现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加大督导力度,持续深入地抓好上一轮巡视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35个具体问题和制定的71项整改措施,除厅办公大楼工程验收和蕾博尔大厦历史遗留问题正在通过法律途径积极处理,尚未完成外,其他均得到整改落实。但从整改效果看,整改得还不够实,质量还不够高,仍然存在抓而不实、抓而不紧、抓而不细问题,全面整改效果还不够显著,还需要进一步端正认识在持续整改、长期整改上再下一番实功夫。(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推动厅机关办公大楼工程验收、蕾博尔大厦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厅机关办公大楼工程清算专班,落实责任,积极推动综合楼工程验收工作。目前,正依托第三方开展审计,编制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为案件依法处理奠定基础。二是后院三楼、办公大楼主体1-3轴、3-4轴与市建一公司纠纷已分别向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三是蕾博尔大厦合同纠纷已于2018年12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胜诉。目前该案正在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下步整改措施:配合人民法院积极做好厅机关办公大楼诉讼和蕾博尔大厦合同纠纷胜诉后的执行工作。(正在整改)

  (五)巡视组移交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

  1.问题线索移交情况

  (1)省委第四巡视组直接向驻厅纪检监察组移交党风廉政建设类线索5个。驻厅纪检监察组受理问题线索3个,其中涉及处级干部2件、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含普通党员)1件、1人;2件反映的问题线索因干部管理权限在地方,已转至当地纪委。

  (2)省委巡视组共移交个人诉求等普通信访问题195件。

  2.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

  (1)初核1件,涉及处级干部1件、1人。

  (2)谈话函询2件,涉及处级干部1件、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含普通党员)1件、1人。

  (3)受理所移交的问题线索3件,已办结(了结)3件,办结率为100%。

  (4)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我厅195件信访事项,其中159件属人社业务范围且依法应当由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36件不属人社业务范围或依法应当由其他职能部门、单位处理的信访事项已转送相关部门、单位。

  三、牢牢把握"五个要持续”重要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全力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厅党组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两高一严”"两个百分之百”整改要求,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的意见》,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将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贯穿始终,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真正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人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组书记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传导压力、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党的意志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着力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专题研究部署和细化推进措施,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助力政治建设不断加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阵地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形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领导权。二是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论述,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切实抓好个人自学,对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学习在时间、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随机开展测验测试,以考促学、以考督学。高质量开展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1次,全年不少于4次,并注重突出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实效。三是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坚决把落实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优化升级人才政策体系和推动人社扶贫攻坚等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深入解放思想,着力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以"1665”为抓手,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一同解放思想、一同更新观念、一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大讨论活动有遵循、有重点、有载体、有目标,在全厅上下形成统一的认识和统一的意志,营造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浓厚氛围,实现人社工作有进位、事业有发展、作风有转变,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二是加强人力资源有效供给。紧扣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超前谋划配置人力资源,重点实施"百大项目人力资源支持专项行动”。围绕实施"头雁行动”,细化政策措施,打造人才服务产业平台,促进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装备制造、冰雪旅游等产业做强做大。出台特殊政策,支持建设哈尔滨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带动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支撑。三是深化就业创业改革。制定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建立创业专项资金,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机制,取消"反担保”条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更多市场主体,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研究推进"四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使其更多吸纳就业、助力创业。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和减税降费力度,按照国家部署,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四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加大政策创新和向上争取力度,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社会氛围,将新型职业农民、青年群体、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三)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一是敢于"较真碰硬”。班子成员带头作改革发展的引领者、组织者和推动者,面对重大原则问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各种歪风邪气,敢于较真、敢抓敢管。积极寻求对策,全力推动解决厅办公大楼验收工作。二是提升工作标准。班子成员带头树立"精品”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向先进看齐、向高标准看齐,努力做到站位高、谋事深、要求严,熟练运用全局思维和战略眼光看问题、定措施、作决策,时时刻刻向中央对表,向群众需求对标,确保政策措施既接地气又具有前瞻性。三是树立底线思维。班子成员带头守住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底线,认真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养老金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人社扶贫等重点工作。加强政策风险评估,有效治理矛盾隐患,决不能因为政策失误和管理疏漏而引发不稳定事件,决不能因为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四是提高"八种本领”。完善干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方式,依托"人社干部在线学习”"全省处级干部网络教育”等平台,加大市场经济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以及政策法规等内容培训,继续举办人社系统能力素质培训班,开展好人社讲堂、处长讲业务等活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四)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一是坚决落实"办事不求人”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人社领域突出问题,依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全省人社系统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以时间最短、环节最少、流程最优、服务最佳为原则,实现大多数事项"网上办”,必须到窗口的事项"一次办”,企业特殊审批事项"我帮办”。二是转变工作作风。班子成员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扎实开展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加强与中省直单位和各市(地)人社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了解需求和实情。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切实减少不必要的文件和会议。三是密切联系群众。把调查研究作为领导干部的基本功,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围绕人社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为出台新政策、推出新举措提供支持。四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五是提供让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建成互联网、手机APP和后台管理系统三位一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现"一地点击、全域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设立"多险合一”的社保经办机构,实现参保登记、待遇支付、基金监管"三统一”;推广"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见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87130506;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机关党委收;电子邮箱:dw87130508@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19年4月19日

( 责编: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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