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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打药品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市场报网络版焦点新闻

  (市场报网络版焦点新闻 徐玉周 毕俊洋)日前,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提出严打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案件查处将坚持“三个一律”:凡非法渠道购药的,一律撤销GSP证书;凡涉及非法经营假药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涉及吊证及刑事犯罪的,除依法依规对单位进行处罚外,一律将单位直接负责人列入“黑名单”,给予一定期限的禁业限制。

  《通知》明确,将从10个方面强力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深化警示教育推进整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局组织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各市县局组织辖区药店、诊所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督促企业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强化日常监管推进整治。明确省市县三级监管责任清单,建立监管事项风险台账,突出风险点,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覆盖率,省市县三级协同,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突出检查重点推进整治。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省局以县级企业及分支机构为重点,按季度推进,全年完成对100家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市、县局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单体药店诊所和连锁药店“加盟店”为重点,完成辖区全部药店和重点区域诊所全覆盖检查,加大对药品购进渠道合法性审核和延伸检查。省、市局加强对单体药店、诊所和连锁药店“加盟店”监督抽查。

  加强监督抽检推进整治。将近三年国家和省抽检不合格的品种、市场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其他企业同品种价格的药品和易回流的心血管类药品作为重点品种,各级结合专项整治完成监督抽检任务。注重科学发挥抽检数据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执法联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严查药师“挂证”推进整治。坚决查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做到检查处罚、企业整改同步到位。

  大力发展连锁推进整治。严格单体药店审批,协同引导企业连锁经营,大力推进全省药品零售连锁化进程,提升零售环节药品质量保障水平。

  坚持“三个一律”推进整治。加大打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调查处置到位,能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该立案的及时立案查处,该移交的及时移交,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坚持“三个一律”:凡非法渠道购药的,一律撤销GSP证书;凡涉及非法经营假药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涉及吊证及刑事犯罪的,除依法依规对单位进行处罚外,一律将单位直接负责人列入“黑名单”,给予一定期限的禁业限制。

  创新智慧监管推进整治。省局将在6月底前开发建成药品流通追溯系统,完成与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的ERP系统的对接,实现远程对企业药品进销存数据的实时监控,进而实现按批次和最小销售包装,对全省流通领域的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

  实施联合惩戒推进整治。强化与公检法、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违规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倡导社会共治推进整治。落实监管公示制度,5月底前在药品经营企业显著位置悬挂监督举报牌,公示监管责任人、举报电话,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自律。充分利用投诉举报信息,扩大案源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推进社会共治。

( 责编: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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