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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明县大屯镇认真组织开展《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集中学习活动

来源:发布时间:2020-09-17 18:54:50

  ( 李洪桥 通讯员 田朝元 )为积极响应上级关于认真开展周四集中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9月17日下午,山东东明县大屯镇组织机关全体人员于大会议室对新修订《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新修订<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宣传提纲》内容进行集中学习。会议由大屯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闫航主持。

  会上,闫航同志领学了《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新修订<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宣传提纲》。他表示:新修订的《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既体现中央精神,又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立法,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推动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等多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强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闫航同志强调:新修订《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的出台既体现了我省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新提升,也为我们基层民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九月是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全镇机关工作人员要继续加强对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增强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提高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水平,牢固团结各民族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稳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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