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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晓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发布时间:2020-08-07 09:16:12

日前,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二级巡视员陈晓(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晓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晓利用担任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金华市婺城区委书记,金华市委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长、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在土地供应、土地用途改变、项目推进、子女入学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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