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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收集排查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线索支持

来源:市场报网络版焦点新闻

  (市场报网络版焦点新闻 王震 谢建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深刻领会其重大政治意义,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扎实做好问题线索收集排查,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高质量线索支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拓宽渠道,履职尽责找“问题”。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运用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多渠道收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在扫黑除恶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作风问题线索。

  旗县市区及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中,注重发挥乡镇纪委的探头和前哨作用,深入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进行走访调查,收集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不定期在联系点开展大接访活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二是认真梳理,精准识别挖“线索”。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2013年以来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仔细梳理排查每一条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进行专项登记,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个别疑难件进行全员研判,精准锁定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提供高质量线索支持。

  从案件中查找线索、从线索中挖掘线索,严把交办件办理程序审核关,对材料不齐全、调查不全面、处理不恰当的一律退回补充调查或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却查无结果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研判后提交委领导并向常委会汇报。

  截至6月底,共收集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09件,其中市本级132件,旗县市区477件。

  三是凝聚合力,协调沟通抓“机制”。对外与扫黑办、检察机关、政法部门等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沟通反馈机制,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互助,有效提高了发现问题线索的时效性、针对性。对内与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机制,由分管案管的领导主持,每周召开一次线索研判会议,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并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大大提高了定性的准确性。通过加强问题线索外部流转、内部流转的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 责编: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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