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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丨整治酒驾保平安,禹州交警3小时内连续查处三起酒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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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震)“平安守护、守护平安”,为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禹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以“平安守护”为主题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为市民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020年5月11日晚21时至24时,禹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在3小时内连续查处3起酒驾案件,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环境。

  当晚21时04分许,在禹州市阳翟大道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的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遂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史某存在酒驾嫌疑,经过检测,史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史某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询问,史某向民警交代当晚自己在小区楼下一饭店吃饭时喝了二两白酒,喝完酒回家发现孩子不舒服,遂下楼给孩子买药,想着药店离家不算太远,不会被交警查到,就开车去药店买药,结果自己刚行驶到阳翟大道就被民警查获了。民警对史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详细地向史某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实际案例向史某讲明酒驾的危害,规劝史某以后要守法出行,经过教育,史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酒驾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向民警保证以后会守法安全出行。最后,民警对史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当晚23时31分许,在禹州市滨河大道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的民警发现一辆黑色小型汽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遂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王某存在酒驾嫌疑,经过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王某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询问,王某向民警交代当晚自己在泰山庙街一饭店吃饭时喝了几瓶啤酒,喝完酒后,自我感觉良好,觉得酒后开车没问题,就驾车回家,没想到自己行驶到滨河大道东段后被民警查获。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地向王某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实际案例向王某讲明酒驾的危害,规劝王某以后要守法出行,经过教育,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酒驾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向民警保证以后会守法安全出行。最后,民警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当晚23时37分许,在禹州市滨河大道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的民警发现一辆无牌白色电动小型汽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遂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还涉嫌酒驾,经过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7mg/100ml,李某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询问,李某向民警交代当晚自己在灵发宾馆附近一饭店吃饭,吃完饭离开饭店时碰见一朋友,朋友非要和自己喝几杯,看着朋友的盛情邀请,自己就陪朋友喝了一两左右白酒,喝完酒后想者自己开的是电动车,酒驾不会被交警查到,就怀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自己行驶到滨河大道后被民警查获。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地向李某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实际案例向李某讲明酒驾及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危害,规劝李某以后要守法出行,经过教育,李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任性违法的行为懊悔不已,向民警保证以后会守法安全出行。最后,民警对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24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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