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公安警讯

河南禹州胆大男子心怀侥幸  无证酒驾依法严惩

来源:

  为做好春节前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禹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市民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020年1月18日,禹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就查获一起酒驾案件,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环境。

  2020年1月18日,禹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在豫S103线巡逻执勤,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日下午15时许,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K37***的明锐牌小型轿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遂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过检查,民警发现驾驶员身上有酒气,就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mg/100mL,该驾驶员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进一步调查后,民警发现该驾驶员为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刘某还涉嫌无证驾驶。经过询问,刘某向民警交代当天是自己生日,中午吃饭时喝了一两左右的白酒,饭局结束后,觉得自己开车没问题,并且马上要过年了,不会有交警查车,就驾车前往禹州市郭连某工厂领取自己的工资,没想到自己刚行驶到豫S103线后就被交警当场查获。听完刘某的叙述,民警对刘某无证酒驾的严重违法行为作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地向刘某讲解了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性,经过教育,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无证酒驾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主动向民警保证以后会守法安全出行。

  最后,民警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禹州市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与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欢度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王震  李苗苗)

( 责编:苗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