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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宁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0-12-04 09:33:12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9月以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2020年3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五巡察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市委第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3月4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局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委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立即成立了常宁市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荣辉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周建新任常委副组长,局领导易金华、滕爱国、贺小红、吕书清任副组长,切实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黄益民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机关纪委、人事宣教股、财务股、审计室、机关委员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责任,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议、2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常自然资发〔2020〕10号)和《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表》,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6个方面21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了问题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2020年3月16日,我局《整改方案》正式印发后,局党委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作用弱化。局党委在找准政治定位,履行政治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局党委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方面存在差距,没有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不够,没有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没有把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如党建工作只注重年终集中考核,无平时监督检查记录。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召开局党委会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健全完善了党建工作督察制度等各项制度措施,切实把抓党建工作放在全局首要重点来抓。

  2、统揽全局不够。一把手对全局工作统揽不够,机构改革推进慢;原规划局与国土局合并后,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不够,融合不够,工作未形成合力。对此问题,局党委严格按照程序,研究确定了23个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制定了《中共常宁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局领导班子之间、分管领导与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3、基层党建分管不明晰。局党委没有明确具体班子成员分管基层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只提到分管党务工作,把党务工作等同基层党建工作。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召开党委会议,明确由局党委书记周建新同志主管全局党务工作,副局长、党委委员易金华同志分管基层党建工作。

  4、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明确。没有局班子成员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没有局党委研究班子成员具体联系各支部的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局党委只是口头明确各班子成员具体联系各分管股室的基层党建工作,但平时的检查、指导和督查都不够。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召开党委会议,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班子成员联系分管各支部的基层党建工作,并制定督察制度,每月对联系分管的支部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绝大多数人对意识形态工作概念模糊,局党委没有明确具体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更无专题汇报和考核方案等。局门户网站没有及时更新,部分党员干部对“学习强国”不重视,导致学习积分不平衡。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2020年常宁市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党委书记周建新同志牵头,副局长、党委委员贺小红同志具体负责。开展学习强国奖惩活动,对积分排名靠前的人员予以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机关委员会人员配备不齐。局党委机关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没按《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由局党委成员任书记,而是由一名普通股级干部任书记,也没有配备副书记、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等委员会成员。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召开党委会议,明确易金华同志为机关委员会书记,另配备副书记2名,委员4名,通过全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将选举结果上报市直工委批准。但因我局机构改革人事调整未到位,市直工委未下达同意机关委员会改选的批复,目前,我局还未开展选举工作,故申请延期整改。

  2、党建办公室力量单薄。人员配备不强,力量单薄,相关人员业务不熟练,且有一名非党员。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督查少,导致各支部活动和党建水平不均衡。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召开党委会议,报市直工委并得到批复,机关委员会共7名同志组成,配齐配强党建工作人员。按照制定的督察制度,指定2名委员对全局的下属支部每月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和督察。

  3、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局扶贫办没有专门办公室且只配备兼职扶贫办主任一名,结对帮扶情况底子不清,没有及时更新,导致有班子成员没有帮扶对象。有的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支部书记)没有及时转党组织关系,没有缴纳党费的记录。如塔山乡狮园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康利平、胜桥镇文堰村第一书记彭红清。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召开扶贫专题工作会议,完善扶贫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固定办公场所,挂牌作战,挂图作业,集中办公。一是根据市驻村办要求调整结对帮扶责任人,更新了帮扶花名册;二是将所有驻村工作队长和是党员的队员的组织关系全部转移到驻点村,并要求及时缴纳党费。三是设立了专门的扶贫办公室,配备3名扶贫工作人员。

  4、人员融合较差。国土局与规划局合并以来,部门及工作人员融合较差,内部分歧多,矛盾多,各部门各行其是,工作合力没有形成。局党委至今没有拿出具体机构改革方案,各二级机构、股室、各基层站所人心浮动,不能安心工作。对此问题,局党委切实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加快推进机构改革、人事安排等相关工作。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局领导分工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正在对局内设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摸底、谈话,拟于近期进行调整。二是制定常宁市自然资源局三定方案,并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拟定了各乡镇自然资源所三定方案并报市编办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印发。虽然我局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工作正在积极稳妥的推进,但无法在短期内落实到位,特申请延期整改。

  5、混编混岗严重。人事管理不规范,工作跟进不及时,“三超两乱”、混编混岗问题严重,导致人员职级晋升、车补发放、临聘人员解聘等方面存在问题且反响强烈,信访风险较大。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向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鉴于我局经历三轮机构改革,人员、编制情况复杂,近年来,经过逐步消化,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如临聘人员解聘问题已经妥善解决,但还存在其他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特申请延期整改。但因我局机构改革人事调整未到位,市直工委未下达同意机关委员会改选的批复,目前,我局还未开展选举工作,故申请延期整改。

  6、党建基础工作不牢固。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处,支部五化建设没有落细落实,培元所、水口山分局等支部阵地建设不规范,存在公示牌空白、少量内容存在错误的情况;党员发展把关不严。2016年度阳文、邓勇、曾云华、李文斌、戴书磊缺少多项入党材料;邓志华2005年在部队入党,退役后于2011年在国土局转正为正式党员,预备期长达6年,不符合党员发展转正规定; 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培元所、泉峰所等支部存在党费实交与党建一本通记载不一致的情况;局党组缺少党课会议记录、党员积分流于形式,较少应用落实;机关二支部、不动产支部、机关三支部、土地整理中心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均存在没抓落实的情况。培元所、泉峰所等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对此问题,局党委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一是对全局所有支部五化建设进行查漏补缺,培元所、水口山分局支部阵地建设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2016年度阳文、邓勇、曾云华、李文斌、戴书磊缺少的入党材料已全部补充完善。对邓志华同志不符合党员发展转正规定问题,已上报市直属工委,待批复后整改到位。三是对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情况,培元所、泉峰所等支部存在党费实交与党建一本通记载不一致的情况,已责令培元所、泉峰所等支部进行整改落实,已按照机关委员会的标准更改,并对资料归档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四是对党委中心组党课记录在党委回忆记录本的情况进行订正,用专用党课记录本记录。五是加强各支部的党建日常工作指导督察,对“三会一课”党员积分、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等日常党建工作按要求严格落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健全系统的管理制度体系和考核方案;机关上班考勤不理想,无签到记录;办公室工作去向牌无电话号码。对此问题,局党委制定完善了《考勤与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电脑及网络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办文制度》等局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印发了《关于进步一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人员考勤表上报汇总,并将考勤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健全完善了局属各单位办公室工作去向牌,增加电话等内容。

  2、个人出差超标准报销生活补助和住宿费。局机关2016年1—3月、2017年1—3月、2018年4月份和市土地整理中心2016年全年的会计原始凭证,发现在公务出差过程中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常宁市差旅费管理办法》。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对相关会计凭证进行清查清理,找出相关经办人员,并复印出相关资料,对“数人出差、一人报销”等情况,列出清单,由经办人找出当时出差人员,并签字予以确认,对清查出确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常宁市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严格清退违规报销费用,目前已清退以副食、耗材报销差旅费9213元,已清退超标准报销费用212元。且2018年5月8日我局已出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对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出差住宿及报销伙食费作出明确规定,并一直遵照执行。

  3、违规在高档酒店消费。经巡察局机关2016年1—3月、2017年1—3月和市土地开发中心2016年全年会计原始凭证,发现自然资源局存在利用出差期间,进入高档酒店违规消费的现象。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对违规在高档酒店消费情况进行核查,对清查出确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常宁市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严格清退违规报销费用。按照《常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常财发【2014】136号)确定的住宿费及伙食费标准,出差人员在林隐等高档酒店住宿并未超标。出差人员已在原始资料中签字确认。且2018年5月8日我局已出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对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出差住宿及报销伙食费作出明确规定,并一直遵照执行。

  4、违规固定发放下乡补助。全局干部职工下乡补助统一按450元/月,存在变相发放补助的行为。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活动,对下乡补助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核查。2018年4月之前全局干部职工下乡并未统一按450元每月发放下乡伙食补助,如:2016年1月,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先荣按实报销下乡补助390元;2016年3月,时任总工程师曹芳卿按实报销下乡补助390元;2016年2月,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秦胜按实报销下乡补助300元。 2018年5月8日,我局已出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对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发放下乡伙食补助进行了严格规定,下乡前先由主管领导、局长审批,《下乡审批单》由接待单位盖章后报销下乡伙食补助,实报实销。

  5、存在报销酒水发票情况。整理中心报销含“酒水”发票。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对整理中心报销含“酒水”发票事宜进行核查,局机关纪委对涉及违规报销人员开展谈话,严格清退违规报销费用,目前相关经办人已将相关酒水费用上缴纪委廉政帐户。

  6、工作上存在“不作为”现象。

  (1)城区执法工作方面,对违法用地日常巡查不够,执法力度不大。2019年城区范围违法建筑比去年明显增多,对大多数违建建筑只下达了执法通知,执法措施未完全到位,没有震慑力,存在走过场情况。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出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耕地保护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在年初时与各乡镇(办事处)自然资源所签订了《控规拆违工作责任状》。2020年4月我局起草了《常宁市“控违拆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发文,同时向市政府常务会提交了《自然资源村级信息员制度》、《自然资源举报有奖制度》草案。计划在2020年8月前完成城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基本清零,10月底前全市范围内基本清零。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减少或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2)乡镇国土所以罚代管现象严重。如:兰江乡金星新型墙材厂和东塔日鑫页岩砖厂越界开采,兰江乡国土所对这两个厂都是处以罚款900元,没收非法所得3000元,共计罚没金3900元上缴国库,未要求将非法破坏的地貌恢复原样。官岭镇周建冬违规占用水田130平方建房,官岭镇国土所对其处以罚款2600元,未严格要求将违规用地恢复原貌。对兰江乡金星与东塔砖厂超深越界违法行为,我局已做出处罚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根据《常宁市砖厂(烧纸)转型升级优化布局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18〕20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我市砖厂由政府统一关闭退出。对官岭周建冬违法占地查处问题,因该案在查处时仅平整土地并未进行实质性建设,在处罚后违法当事人又自行形成房屋基脚。官岭自然资源所已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违法行为。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后期管理资金拨付不及时,未能建立后期管护追究责任制,部分开发整理出来的土地未能发挥真正的作用。2016-2018年我市土地开发、旱改水、水田开发项目共28个项目,截止巡查时止,第一期管护费用95.89万元分文未拨。对此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资金拨付、后期管护等方面问题进行整改,建全完善项目后期管护追究责任制度,加大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确保项目发挥作用。目前我局已对项目已后期管护进行验收,正在向财政争取拨付相关费用。

  (4)工程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经审计,该局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如:⑴不动产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中标价101.68万元;⑵水口山国土分局不动产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合同价277500元;⑶地环站滑坡、盐湖矿山复绿等项目;⑷土地整理中心部分项目如:板桥太新阳村土地整治项目,官岭大堡高标准农田项目。以上行为违反了常宁市人民政府《常宁市工程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之规定。对此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常宁市工程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对不动产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等项目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目前板桥太新阳村土地整治项目,官岭大堡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有差距。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上存在问题,“老板”“老大”“大帅”等庸俗化称呼依然存在。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召开局党委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谈心谈话,明确要强化对党内政治文化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的监督,认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加强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以融进血脉、铸入灵魂的思想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争做党内先进文化的积极弘扬者和自觉践行者。

  2、在严格执行财政纪律上有差距

  (1)往来个人欠款长期不清收。经审计,该局截止2018年底止,“其他应收款—个人借款”超一年以上未及时清理和结算计852272元,此行为违反了〔1998〕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之规定。对此问题,局党委已召开了全局个人欠款人员会议,对欠款人进行催缴,截止目前,廖白云还款3000元,陈杰还款260元,蒋新荣还款500元,盘志辉还款2804元,刘国宾还款600元。未还清欠款人分别写出还款承诺。对没有特殊原因又不及时归还的将在以后发放的津补贴、奖金中扣除。

  (2)公车费用预算公开不实。自然资源局2016—2018年度公车费用预算公开数53.70万元,实际支出总计399.05万元,超支345.35万元。2016年度车辆费用预算公开43.76万元,实际支出65.29万元,超支21.53万元;2017年度车辆费用决算公开7.55万元,实际支出156.88万元,超支149.33万元;2018年度车辆费用决算公开2.39万元,实际支出176.88万元,超支174.49万元。我局按照财政三公经费公开要求,未包括租车费用。

  (3)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健全不规范。经抽查局机关2016年1—3月,2017年1—3月,2018年4月份和土地开发中心2016年全年会计原始凭证。累计有388429.87元。费用报销无出差审批单、人数、附件等。经巡察核实,用车情况与实际报销差旅费相矛盾,有租车记录,但无差旅费报销记录;有差旅费报销记录,却无租车记录。2018年公务用车费用支出1768778.70 元,比预算数23900元超出1744878.70元。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此问题,局党委严格按照《常宁市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标准进行核查,并要求上缴相关费用。截止目前,相关当事人上缴廉政帐户副食款7296元。

  (4)以副食和耗材发票违规报销出差费用。抽查局机关2016年1—3月,2017年1—3月会计原始凭证,存在以副食发票报销费用27144元,以耗材发票报销费用1917元。金额总计29061元。依据《常宁市差旅费管理办法》之规定,副食和耗材发票不属于差旅费报销范畴,不能入账报销。对此问题,局党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按照规定做好处置。目前以耗材发票报销差旅费1917元已上缴廉政账户。

  (六)反腐败斗争和廉洁自律方面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在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得不够,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不严,没有具体的考核方案,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警示教育方面做得不够。据住建局纪检组提供,2016-2019年,市自然资源局(含原规划局)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各类案件有73件,其中吸毒案件有22件。据谈话了解,有的是组织上事前没掌握情况,有的是有反映但没有对当事人采取组织上和纪律上的措施,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上做得不够。对此问题,我局在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组的指导下,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函询、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0年1至5月处理党员干部12人次,处理遗留案件5起。二是常态化开展约谈。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把握党员干部提拔使用、岗位调整、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运用专题教育、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对23名新任的乡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三是防微杜渐,健全机制。召开了《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局党委与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党领导班子成员和副科级二级机构负责人发放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强化制度执行。采取发送廉政短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底线”,远离违纪“红线”。

  2、在防范廉洁风险上做得不够。民主集中制方面做得不够,存在先“集中”后“民主”的现象;“一把手”末位表态有时没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特别是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上有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集体研究。如: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安排使用。对此问题,局党委加强了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学习。通过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局领导班子集体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高了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制定了《重大工作“3+X”酝酿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增强了全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局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自然资源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推进“富饶美丽幸福”新常宁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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